推翻他们的传说的附会的解释的,是郑樵的“乐以诗为本,诗以声为用,八音六律,为之羽翼耳。仲尼编诗,为燕享祀之时用以歌而非用以说义也”之说。(见《通志·乐略》,他的《六经奥论》亦畅发是说。)郑樵以为古之诗,即今之辞曲,都是可歌的,“仲尼……列十五国风以明风土之音不同,分大小二雅以明朝廷之音有间,陈周、鲁、商三颂之音所以侑祭也。定《南陔》《白华》《华黍》《崇邱》《由庚》《由仪》六笙之音,所以叶歌也。得诗而得声者三百篇……得诗而不得声者则置之,谓之逸诗……有谱无辞,所以六诗在三百篇中,但存名耳。”这种解释,自然较汉儒已进了一步,且在古书中也有了不少的证据。但《诗经》中的所有的诗,果皆有谱乎?果皆可以入乐乎?这是一个很大的疑问。且诗之分风、雅、颂,果为乐声不同之故乎?他说:“仲尼编诗,为燕享祀之时用以歌而非用以说义也。”实则孔子固常言:“不学诗,无以言”“小子,何莫学夫诗!诗,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,迩之事父,远之事君;多识于鸟、兽、草、木之名。”“诵诗三百,授之以政,不达,使于四方,不能专对,虽多,亦奚以为!”可见孔子对于诗之观念,恰与郑樵所猜度者不同,他固不专以诗为燕享祀之用,而乃在明了诗之情绪,诗之意义以至于诗中的鸟、兽、草、木之名,以为应世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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