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释
①不道:刑律名,唐律以“杀一家非死罪三人,及肢解人,造畜蛊毒厌魅”为不道。
译文
近年邢州、寿州两地,各有一个案件,断案所用的法律都有误,被刑曹驳回。寿州有人杀死其妻的父母兄弟几口人,州司认为是不道之罪,所以连坐了他的妻子。刑曹驳回说:“殴打妻子的父母,就是断绝关系了,更何况是谋杀。不应当再连坐他的妻子。”邢州有强盗杀死一家人,这家的夫妇当时就死了,但一个儿子第二天才死。州司将这家的财产按照户绝的法律给了他家已出嫁的亲生女儿。刑曹驳回说:“这家父母死的时候,儿子还活着,当时财产应是这个儿子的,已出嫁的亲生女儿,是他已出嫁的姐妹,不应该分得。”这两件事类似,一个是对生者的判处不公,一个是对死者的判处不公。
原文
深州旧治靖安,其地碱卤①,不可艺植,井泉悉是恶卤。景德中,议迁州。时傅潜家在李晏,乃奏请迁州于李晏,今深州是也。土之不毛②,无以异于旧州,盐碱殆与土半,城郭朝补暮坏,至于薪刍,亦资于他邑。唯胡卢水粗给居民,然原自外来,亦非边城之利。旧州之北,有安平、饶阳两邑,田野饶沃,人物繁庶,正当徐村之口,与祁州、永宁犬牙相望③。不移州于此,而恤其私利,亟城李晏者,潜之罪也。